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肘鼓子

肘鼓子

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肘鼓子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赣榆肘鼓子,又称拉魂腔或小戏。明末清初已在赣榆出现,清乾嘉年间传入山东,形成了柳腔、茂腔等山东地方戏曲剧种。据艺人谈:清同治年间(1862年)前后,赣榆有一丁姓尼姑,携带女儿闯荡江湖演唱赣榆肘鼓子,后到了山东。《山东地方戏曲剧种史料汇编》中肯定了赣榆肘鼓子传入山东后给山东戏曲带来的影响:“约在清光绪年间,山东高密、诸城附近的本肘鼓,受到以赣榆一带传来的有柳叶琴伴奏的肘鼓子唱法的影响,增添了柳叶琴作为伴奏乐器”。

赣榆肘鼓子是以赣榆方言道白和演唱的一种独特的曲种,唱腔粗犷,富于乡土气息。唱词讲究合辙押韵,每段唱词不论长短,一韵到底,转韵时须垫白口。赣榆肘鼓子在演唱时要求形象逼真,要达到“哀腔顿泪”的境界。既是唱到悲哀的时候,音调要抽泣,眼中要落泪。在唱腔上,要求先吐字,再拖腔,后收腔。字要吐清,腔要拖圆,韵要收足,才能真正体现“拉魂腔”的特色韵味。女腔在收韵时要用假嗓带鼻音把音阶拔高八度,临终了时带哼声截腔,嗄然而上,干脆利索。男腔一般不用假嗓,演唱时,更接近口语化,但同样需要字正腔圆、节奏鲜明。在民国期间,赣榆肘鼓子的唱腔就形成了固定的模式,如:大花腔、小花腔、老头腔、阴阳腔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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