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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市习俗(百泉药会)

药市习俗(百泉药会)
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药市习俗(百泉药会)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百泉药会流行于河南省辉县市西北一公里处的百泉,它最初起源于隋代大业四年(608)卫源庙的河神祭祀活动,至唐高祖时祭祀规模进一步扩大,并逐渐加入了物质交易的内容。因太行山区盛产药材,药材交易遂成为庙会的一项重要活动。明代洪武八年(1375),庙会得到官方的认可与支持,药材交易日渐成为庙会的主要内容,庙会于是转变为药会。清代康熙五十七年(1718),各地来辉县的药商捐资修建了药王庙,在每年正月举办药王庙会,百泉药会由此逐渐演变成全国三大药材交易会之一。

进行药材交流的同时,庙会上还有颇具特色的祭祀药王活动,其中“放水鸭”、“送河灯”等地方民俗活动在当地有着较大的影响。

近年来,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,交通、通讯日益便利,再加上西医西药的冲击,传统中药文化和地方民间文化日趋衰落,百泉药会也因此而出现生存危机,亟待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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