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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族烧灵舞

苗族烧灵舞

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苗族烧灵舞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苗族烧灵舞是苗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保存下来的民间舞蹈,是一种独特的祭祀性舞蹈。主要流传于兴仁县东北部北盘江流域沿岸的大山乡、下山镇、回龙镇及南部的李关乡。

早在2000年前的东汉时期,生活在兴仁县的人民就创造过灿烂的文明。兴仁县面积1785平方公里,人口44.7万人。境内居住着汉、苗、布依、回、仡佬族等16种民族,其中苗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0%左右,他们不仅民俗、民风淳朴,而且心灵手巧、能歌善舞。苗族烧灵舞据传说是苗族先民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经过长期迁徙,传于黑羊大箐(泛指贵州)沿袭至今,已历经几千年的历史。据有关史料记载,在黔西北汉墓里出土的“摇钱树”上就有吹芦笙的人物形象。另据史书《宋史、列传》中记载说“牂牁蛮”至开封进贡方物“一人吹笙、数十人联袂宛转而舞,以足顿地为节”就是有名的芦笙舞。又据苗族民间传说,杨鲁(指苗族祖先)死后,为祭奠他,苗族人民就用杨鲁从玉皇大帝那里带回来的木鼓和芦笙为他做斋,鸣鼓三声,吹奏芦笙震天动地,接杨鲁回来烧灵,因此鼓和芦笙成为苗族人民办丧事的信物,是神灵的象征,以鼓配唱,以鼓配笙吹跳,久而久之形成了苗族祭祀祖先和为亡灵烧灵开道的祭祀性舞蹈——“烧灵舞”。

苗族“烧灵舞”是一种以鼓相配吹跳和以鼓相配唱跳,吹、跳、唱相结合的表演艺术。其表现形式为以鼓相配唱跳和以鼓相配吹跳两部份组成,每个部份的乐曲各异,每一段都有相应的内容。第一部分:以鼓相配唱跳共三段,动作简单,只是走、走踢、转踢等动作,动作幅度也不大。其基本内容是:接亡灵回来烧灵,同时追述祖先的居住地(即遥远的东方),为亡灵随祖先升天,找到归宿的喜悦心情。第二部分:以鼓相配,吹跳共三段,第一段体现为祖先祭奠,并简述古代苗族先民们为了民族的生存,所经历的艰苦历程。动作有:1、作贝斗,踩贝来。(走三步,踩三步),接祖先回来,祭奠祖先,为祖先烧灵。2、独波哇哥(水牛拍角),体现苗族先民们的艰苦历程,民族的生存来之不易。第二段:是对亡灵的哀悼,并为亡灵烧灵开道,动作有:1、作贝斗,踩贝来。(走三步,踩三步)。接亡灵灵魂归来,为死者烧灵。2、嗡克啦(鸭子下田),为亡灵烧灵开道的时辰已到。第三段:为死者祭奠之物已为亡灵带走。动作有:1、作贝斗,踩贝来。(走三步,踩三步)。送亡灵归天。2、勾股斗(脚勾脚),亡灵已无牵挂,为亡灵祭奠的牛及衣食等物已为亡灵带走。3、摩啊德(转身对掌),体现在生者为亡灵灵魂升天时的高兴心情。“烧灵舞”的基本步法有:走(走、踢走)、勾脚(立勾、蹲勾)、转(踏转、跳转)等,舞蹈以矮步动作为主。舞蹈的第二部分开头都出现“作贝斗,踩贝来”(走三步,踩三步)的舞蹈动作,但表达的意思各不相同,有着对祖先、对亡灵哀悼的深沉含义。整个舞蹈,先唱跳三段,后又吹跳三段,在民间芦笙舞蹈艺术中是不可多见的。虽然,跳唱都具有具体相同的感情内容,但曲调与语言的有机结合,成了表达具体情感的芦笙语言。特别是唱跳与鼓相配,抒发对祖先、对死者的崇敬和缅怀之情,显得古扑典雅,情感虔诚是舞蹈的又一显著特点。苗族“烧灵舞”是为亡灵超度,回归故土,与祖宗团聚的古老的祭祀性舞蹈。主要伴奏乐器为芦笙和木鼓,笙为六管笙,音阶为五个: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所用芦笙为二排笙,发音优美,婉转柔和(中音或次中音笙)鼓为两头用牛皮蒙成的木鼓。舞蹈步法有走(走、踢走),勾脚(立勾,蹲勾)、转(踏转、跳转),跳舞时以矮步动作为主。

苗族烧灵舞是苗族人民在长期艰难迁徙过程中,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,传承下来的古老文化艺术遗产,是苗人智慧的结晶,深深扎根于苗人心中,深受苗人的喜爱,也深受其他民族的欢迎,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。同时,苗族“烧灵舞”反映的是苗族办丧事祭祀中的仪式和习俗,对于了解苗族古老的历史文化,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。

苗族烧灵舞传授形式多样,有老摩传授,家族传授,寨中年长者传授,本族老艺人传授。现主要传承人有:杨华文、杨德洪、杨德明等。

几千年来,苗族“烧灵舞”在本地区苗族(白苗)中代代相传,不仅保存了古老的文化因子,而且还传承了苗族古老的丧事习俗、古朴的音乐唱段和原生态的舞蹈艺术。但舞蹈没有文字记载,全靠一代代口传心授传承。随着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不断改变,以及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文化信息生活方式的影响,古老的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受到很大的冲击。加之目前烧灵舞在有的苗寨已失传了,就是有这一艺术瑰宝的村寨,传承人都已年过七旬,现这一优秀的民间祭祀舞蹈正面临后继无人,有日趋消亡的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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