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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寨苗年

丹寨苗年
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丹寨苗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在贵州省清水江、都柳江流域的苗族聚居区,苗年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。自古至今,这一地区的苗族一直使用着与汉族农历不同的苗历,苗历岁首即为苗年。当地过苗年需通过协商按顺序进行,这使得不同苗寨可以在不同年份轮流成为节日狂欢的中心区域。

苗年是苗家一年劳作的结束与欢乐的开始,苗年期间人们走村串寨,你迎我往,杀年猪、打糯米粑、祭祖、吃团年饭、喝串寨酒、跳芦笙舞,部分地区还举行斗牛、斗鸟、赛歌等活动,喜庆活动一个又一个,芦笙盛会一寨接一寨,欢乐一直持续到早春二月的“翻鼓节”。

在贵州省丹寨县及其周边县市,苗族“嘎闹”支系的四个亚支系有过苗年的习俗。其中“尤”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北部、凯里南部和麻江东部,“恭”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境内、凯里南部和剑河、台江、黄平、麻江的部分地区,“白领苗”支系主要居住在丹寨南部、三都北部,“清江苗”支系主要居住在雷山西部、丹寨东部。

苗历是人类最早发明的历法之一。在人类历史上,苗族最早进入稻作文化时期,是农耕文明的创建者之一,出于对农事活动的指导需求,苗族先民有了历法,有“历”即有年岁,有年岁即有岁首。苗年的风俗,伴随着苗历在苗族地区的广泛使用,同样已有了几千年的历史,苗文化中的“年”是丰收的意思,“过年”同样是为了庆祝丰收,时至今日,丹寨等一带的苗族群众仍使用苗历。明朝郭子章《黔记.诸夷》有云:“(苗人)不知正朔,以鼠马记子午,言日亦如之,岁首以东三月,各尚其一,曰开年”“以十月望日为岁首”。在古苗历中,一年分为“冷”“热”两个季节,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,又演变为三个季节:第一季“冷季”,第二季“温季”,第三季“热季”。苗族古歌《换季歌》对季节和苗年有明确的描述:“翠鸟他聪明,他把季来分,分成三大节,三节三段讲。一节是过年,过个寒冷年,二节春回来,千虫回上方,三节冬又到,千虫回东方。”在苗历的指导下,苗民温季播种,热季收获,从苗年开始,即进入“冷季”——休息、玩乐的季节,各户不得再入田地,否则犯禁。直到来年夏历二月的“翻鼓节”,才收拾芦笙木鼓,禁吹禁跳,开始一年的劳作。黔东南苗族古歌《放鸭歌》中说到:“(夏历)正月只休闲,二月架桥梁,三月扫祖坟,四月泡谷种,五月忙栽秧,六月忙薅锄,七月抽米穗,八月收稻谷,九月鸭入田,十月过苗年,冬月高坡年,腊月是汉年”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形。同样,流传于丹寨县南皋乡、兴仁镇和雷山县一带的《苗年歌》序歌有一个神话传说,讲述了苗年的来历:苗家姑娘阿莴,因心灵手巧,美丽非常,天与地都欲娶她为妻,阿莴不爱有钱有势的天,却嫁给了贫苦踏实的地,天大怒,起兵争夺阿莴,天地相斗了几个月之久,最终天获胜,掳走了阿莴。为了纪念阿莴,苗人便在每年冬月的亥日起,杀猪斗牛,吹笙跳鼓,迎接阿莴到家里来共同欢乐。

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,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,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,广大人民群众对节日的期盼心情已经逐步淡化。走出苗寨的年轻一代过苗年时也不回家,这样苗年的节日气氛大为减弱,导致整个苗年的传统节俗趋于衰微,亟待保护振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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