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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琴艺术(金陵琴派)

古琴艺术(金陵琴派)
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古琴艺术(金陵琴派)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古琴艺术(金陵琴派),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。

古琴艺术作为传统文人音乐,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汲取了儒、道、佛之精髓,是我国优秀文化艺术之瑰宝,2003年11月,古琴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“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”。

金陵琴派是我国古琴艺术的重要流派之一,形成于明末清初,艺术活动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南京地区,是南京地区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间音乐流派之一。金陵琴派在中国古琴音乐史占据一席重要位置,并对后世山东诸城等琴派产生较大影响。

历史上,金陵琴派与其他琴派借鉴互补,促进了古琴艺术的全面发展。清末民初,金陵琴派出现了黄勉之、杨宗稷等代表人物,黄勉之创办的金陵琴社让琴坛充分领略了金陵气象。1934年,由王心葵、徐元白、夏一峰等人发起创立青溪琴社,活跃金陵琴坛的同时,坚持进行古琴艺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工作。1954年12月,南京乐社正式成立,其中的古琴组即后来独立出来的“金陵琴社”。金陵琴派的艺术活动在“文革”期间被迫停止,1978年后重新恢复。

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,金陵琴派融南北琴风于一体,在节奏、指法和音乐意境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。金陵琴派强调琴家应具有全面艺术修养,认为只有通过由“琴心合一”到“天人合一”的道路,才可能达到高雅精致、清澄脱俗的艺术境界。金陵琴派主张琴歌与琴曲并存,反对一味雷同,其指法灵活细腻,演奏风格飘逸洒脱、跌宕起伏,尤善以“顿挫”取胜,表现出抑扬有纪、参序有节的艺术风格,《蔡氏五曲》、《关雎》、《秋塞》、《梅花三弄》、《醉渔唱晚》、《潇湘水云》等都是其代表琴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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