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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龙灯

金华龙灯

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金华龙灯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新津县金华龙灯始传于明清时期,代代相传,距今已有100多年历史,2001年,我县在抓农村特色队伍建设中,恢复了“龙灯”这一传统文化项目。2004年,将单一的“金华龙灯舞”组建成“帼龙舞蹈队”,并请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全新的编排和打造。打造后的“帼龙队”有队员56名,有大小龙9只,最长的龙20米,龙身13节,由14人表演;中龙长10米,龙身7节,8人表演;另有2人或1人表演的小龙。这些龙全由龙灯队心灵手巧的老人自己设计、自己制作的。表演时,演员们身着色彩鲜艳的演出服伴着欢快的音乐舞动。

金华镇位于成都平原西南端,县境东南部,牧马山浅丘中段,距新津县城9公里。东与双流接壤,南和彭山临界,西与本县邓双镇为邻,北与本县花桥、普兴镇相连。

金华镇五星村龙灯始传于明清时期,代代相传,是川西平坝上最早的一支民间“耍龙”队,队员全由当地村民组成。

金华女子龙灯队,多次参加省、市、县重大演出,屡获殊荣:2003年荣获成都市第二届广场艺术大赛三等奖,成都市第二届老年艺术节一等奖。2006年成都风情节、国际美食旅游节“龙王争霸赛”银奖。2007年参加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式大巡游演出,获文化部颁发的“文化遗产日奖”。2009年5月,参加省全民健身运动,获舞龙比赛一等奖。

新津金华女子龙灯起源于民间,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一项民间竞技活动,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,具有浓郁的民俗特色和地方特色。此外,对于增加城市文化内涵,发展文化旅游事业,弘扬中华民族精神,开发和保护传统的民俗、民间文化活动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。

信息来源: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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