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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虞高跷

上虞高跷

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
上虞高跷为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高跷是一种群众喜闻乐见、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,风格喜庆热烈,表演技术精湛,令人叹绝,深受民间喜爱。高跷在虞南山区下管等地由来已久,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。

高跷的道具主要是两根脚架。脚架有高低之分,高的有一丈多,人站上去能碰到民间住宅的屋檐,适宜于青年人表演;低的仅一尺上下,适宜于年长者与年少者表演。脚架有绑在腿上表演的,也有握在手里表演的。

高跷的走法有前走、后退走、侧旁走、跨栏走、跳跃走、阶梯走、单跳走、绕圈走、三角走、花样走等。高跷的种类有竹制高跷和木制高跷两种。高跷的高度高低不一,根据自身技能水平而定制。高跷的表演形式多样,要根据不同的情景配置服装,排演动作。如:《水漫金山》、《白蛇传》等。高跷表演服饰一般根据不同情景而定。如:丑角服饰、跷头服饰、鬃帽、大带、马鞭、丝套、老渔翁帽子、女跷头服饰、手绢、腰箍等。伴奏乐器主要为锣、鼓、锁呐。

高跷在下管的传承没有特别分明的谱系,第一代应该算是潘家岭顶的夏荣昌;第二代是以他儿子为代表的夏顺贵,他在解放初的几十年中享有盛誉,所带的徒弟有十多人,个个艺高胆大;当时还有太平山高跷班、生畈高跷队、泾芦高跷队、溪底高跷班和张溪高跷班。解放后,高跷的传承没有特别的代表人物,但高跷作为一种民间娱乐项目,一直保持着它旺盛的生命力。下管镇小作为高跷传承基地,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,培养了不少少年高跷队员。

在1998年上虞市民间文艺大会串中,下管镇小组织的高跷表演荣获特别奖。2008年,下管镇小又被确定为上虞市首批非遗学校传承基地(高跷)。

2006年6月,被列入第一批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信息来源:绍兴市文化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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