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狴犴龙舞

狴犴龙舞

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狴犴龙舞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狴犴龙舞,又名“犴龙舞”,是上虞市上浦镇冯浦村传承下来的民间民俗舞蹈,主要流传在上虞南乡的上浦镇一带。虞舜的出生地虹漾、舜训象耕田的象田、舜捕渔的渔浦村,大禹治水率狴犴除五毒等众多的民间故事,至今仍在上浦镇一带广为流传。狴犴龙舞就是在祭舜时表演的龙舞,因与虞舜有关而在这一带世代相传。

渔浦村(即今冯浦村),相传是虞舜捕渔之地,村里有座渔捕庙,为祭祀虞舜大帝而建。每当庙会之时,狴犴龙舞就在祭舜的场合中表演,是一个具有鲜明个性和地方特色的民间广场龙舞。南宋年间,冯姓迁居渔浦村。狴犴龙舞由始居的王、胡两姓传于冯姓,至今已有800余年。二、三十年代,因战乱一度停止庙会活动,狴犴龙存放在冯晋传家中。

1945年8月,浙东新四军庆祝章镇解放,冯浦村的狴犴龙舞在军-欢会上的精彩表演,引起当时章镇中心区委书记钟林的高度重视,指示冯浦村农会对狴犴龙舞进行保护性传承。当年训练的最后一代舞龙手,现只剩下一位80高龄的冯占龙。

狴犴龙为9节布龙,长16米左右。犴龙形象奇异,与传说中的狴犴相似。表演时,由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中五个方位的旗手,执4面三角旗和1面印有“犴龙”两字的幡旗,组成梅花阵结构布局,进行纵横、圆转、缠绕、起伏等流动调度。另有蜈蚣、毒蝎、毒蜂、毒蛇、毒蜘蛛的扮演者和画有五毒图形的龙珠扮演者组合互动,共20人表演。又有8人左右的民间吹打乐队伴奏。表演形式丰富多样,表演手法灵活多变。

1945年的最后一次公开表演,至今己相隔60余年。2006年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中,由冯晋传的孙子——76岁的冯昭煜先生提供相关资料,并由当年的龙头表演者冯占龙传授,在上浦镇中组织无道具试排,才使狴犴龙舞的表演程式绝路逢生。因狴犴龙及其道具均在文革中毁坏,完整再现发生困难。

狴犴龙舞是具有上虞地方特色的民间舞蹈,而且与纪念虞舜,发扬、传承虞舜精神密切相关,因此做好狴犴龙舞的抢救、传承、保护工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2009年6月,被列入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信息来源:绍兴市文化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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