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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顺圣会

和顺圣会

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和顺圣会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滦平县长山峪村“和顺圣会”是自娱自乐的一种民间花会组织。据史料记载,公元1720年(清康熙59年),在长山峪建行宫一座。当时有河南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等地大批移民来此经商、定居或在宫内供职。由于远离家乡,每到逢年过节不免思乡心切,于是各自采取家乡欢庆春节的方式进行庆祝。当时守卫行宫的尹氏世祖尹智耕、王氏世祖王连昆、崔氏世祖崔凤山等20多人筹备组织,将各省花会内容与当地群众文化活动进行融合,取长补短,于是形成了集舞龙、狮子、大高跷、二高跷、寸子、大班秧歌、小班秧歌、秧歌柳子、旱船、小车、八大怪、跑驴、官轿、大头和尚逗柳翠、猪八戒背媳妇、霸王鞭、二贵摔跤、龙灯、少林会、十番乐等二十余档的花会组织,取名“和顺圣会”,意为各省人民相处和谐,同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之意。

“和顺圣会”在清代经历了发展的0期,在清末、民国年间逐渐暗淡。民国29年后,日伪统治者为加强防范,严令取消花会及群众文化娱乐活动。新中国成立后,在“双百方针”指引下,文化部门对“和顺圣会”进行了发掘和整理,至此“和顺圣会”得到恢复。1958年,为庆祝“九大”胜利召开,县城举办花会调演活动,“和顺圣会”应邀参加表演;1982年,调集包括“和顺圣会”在内的全县各乡镇花会20多档千余人进县城表演,观众达数万人;1996年,县城举办县直及各乡镇花会调演活动,“和顺圣会”应邀参加并得到县城观众的喜爱。
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电视、电脑等新型娱乐形式对“和顺圣会”这一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,上会人数较以往已明显不足,花会档数也逐年减少,有的已近乎失传。“和顺圣会”处于濒危的边缘。抢救和保护“和顺圣会”这一民间文化遗产已经迫在眉睫。

信息来源: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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