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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庄秧歌灯

谈庄秧歌灯

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谈庄秧歌灯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秧歌流行于北方,江南没有秧歌”,这是长期以来的一种流行说法。其实,地处江南水乡的金坛城东乡谈庄村却留存着极具特色的秧歌———谈庄秧歌灯。

谈庄秧歌灯源自清代。咸丰十年春,太平军攻打金坛城,遭清军及本地土豪劣绅之反动力量负隅顽抗,经浴血激战死伤无数后终于破城克敌。金坛百姓为庆祝太平军胜利,在戴王府前搭起高台表演各种形式的节目,其中就有秧歌灯。自太平天国的辉煌后,秧歌灯消失了几十年,于民国二十七年由传人陈传宝等领头在谈庄复兴。因秧歌灯活动的季节一般在春夏间,故始称为“谈庄舞秧灯”,后来又叫作“秧歌灯”,并频繁在金坛、武进、丹阳交界地区及茅山、句容一带演出。此后,秧歌灯年年延续,至现在已是第五代传人了。

秧歌灯中的表演人物,从身份、服装到脸谱形态,一概为古代戏剧中的相应角色。如“张生”穿书生服,“莺莺”穿小姐服,“浪子”穿公子服,“红娘”穿丫环服,“万先生”穿孔明服。“灯手”过去一律为男性,解放后根据演出需要,已逐步搭配女性参加,并且要挑选最漂亮、活泼的姑娘担任主角。

表演在锣鼓打闹场中开始,舞灯队进圈先“走圆场”。由一个“渔公”领头在前,然后依次走出“渔婆”、“万先生”、“车把子”、“和尚”、“张生”、“莺莺”、“红娘”和“鞑公”、“鞑婆”、“连响婆”(“连响婆”为姑嫂两个,嫂在前姑在后),最后为“浪子”。13个角色每人左手挑一盏形状各异的彩灯,右手拿一把扇子,做“打莲湘”或“翻腕花”动作。扇子是花式各异的折扇。灯是以竹篾和纱布扎制而成,形状图案依角色而各异,如“张生”持飞虎(蝙蝠)灯,“浪子”持绣球灯,“莺莺”、“红娘”持花篮灯,“鞑公”持灯笼,“鞑婆”持鸡灯,“渔公”持渔篓灯,“渔婆”持鲤鱼灯,“万先生”持角牌灯,莲湘姑莲汀嫂持花鼓灯……各式的灯内均点亮蜡烛(现已改用电池灯)。浪子的挑灯竿为最长,约有两米左右,顶端的彩灯随着手部碾动竿柄而不断地转动。其舞步除了“渔公”、“和尚”以跳步和“浪子”以四方步外,其余人皆为平步,上半身作左右轻摇。

“走圆场”后,角色们形成圆圈或摆成半圆形,接着根据古代戏剧传说中的人物或单个或配对(如和尚为单人,张生与莺莺为一对,浪子与红娘为一对),依次轮番出场,按照戏剧传说中的规定情境进行演唱,边唱边舞,其余角色则在原地配合或呼应。唱一般以清唱为主,配两支竹笛。所唱的词沿袭人物角色和有关内容,如“莺莺想郎”、“浪子游春”等等,一般比较通俗,也有少量的男女0成份。其曲调和唱段有《秧曲》、《马曲》、《万调》、《鸡声曲》及《踏金阶》、《看花灯》、《嬉莺莺》等十几种,均根据不同角色和内容而定。每表演完一对,再以锣鼓串连接应上下。其结构互相连贯又相对独立,犹如一挂“葫芦串”。

秧歌灯中人物表演的重场部分是“浪子游春”,由“红娘”与“浪子”二人配对表演。其内容取自《西厢记》以及根据其改编的《红娘纪事》,主要表现“红娘”与“浪子”在花亭相遇后,“浪子”相思心切、挑逗求欢,而“红娘”羞涩矜持、半推半就的微妙情态。在表演时,“浪子”与“红娘”或对唱,或起舞,或造型,始终“眉来眼去”、“暗送秋波”。“浪子”的“大胆0”与“红娘”的“柔态佯嗔”呼之欲出,男女间的切切情意使人受到感染。

在长期的流传中,秧歌灯形成了如下特征:1、既有源于古代戏剧人物表演的成分,也有对民歌、时令小调等的广泛吸收,又有从曲艺、乐曲中引进,还有从外地民间吹打演唱中直接移入,既有本土乐曲,又有外域乐曲,长期并存各自发展,具有曲目生成的多源性和本土与外来的共存性;2、演唱的基本曲调、声腔充满浓郁的江南水乡风味,曲调抒情悦耳,舞蹈动作柔美朴实,轻松愉快,歌词通俗流畅,动人以情,享有“九腔十八调,调调有花色”之誉,具有明显的地域特性;3、从视觉效果上看,秧歌灯的配对表演、队形变化及相关道均有规律,皆以“圆”状为主。舞蹈动作轻柔文雅,舒缓秀气。表演时角色沉浸在规定情境中,含蓄儒雅,脉脉传情,具有典型的江南民间舞蹈神韵。

建国以后,谈庄秧歌灯一直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自1953年起,江苏省、上海市的民间歌舞研究所、舞蹈家协会以及各艺术院校,纷纷派来专家学者或有关专业人员参观采访;1983年,秧歌灯应邀赴南京参加了全省民间歌舞会演并受到表彰;1988年,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、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周正良教授专程来观看了秧歌灯表演,并就秧歌灯的进一步研究和挖掘、整理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。同年,谈庄秧歌灯被收入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》。如今谈庄秧歌灯虽还在传延,但一些颇有造诣的艺人已逐步退出舞台或相继离世,一些珍贵的原始唱本散失,有些绝技也即将失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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